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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時報【阮迺閎╱花蓮報導】
花蓮縣府正巡迴全縣注射犬貓狂犬病疫苗,預計9月底完成第一輪巡迴注射,縣府農業處長羅文龍提醒,飼主應盡快攜帶家中��貓到指定場所注射疫苗,保障家人及寵物遠離狂犬病威脅,否則依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》規定,恐面臨15萬元以下罰鍰。
羅文龍指出,狂犬病疫情目前雖侷限於鼬獾,但仍有傳染至其他物種風險,因此除定期攜帶家中犬貓施打狂犬病疫苗,也呼籲民眾勿棄養寵物及避免接觸野生動物,以降低感染狂犬病風險。
羅文龍說,目前縣府正巡迴全縣注射狂犬病疫苗,尚有新城鄉、吉安鄉及壽豐鄉未完成注射活動,其中新城鄉至18日、吉安鄉至16日,壽豐鄉則是15日至30日止,民眾可攜帶身分證及犬貓至防疫所、動物醫院、巡迴注射站或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洽詢注射。
農業處動植物防疫所長黃詩伊表示,花蓮縣自今年4月起,配合各鄉鎮市公所舉辦各村里犬貓狂犬病疫苗巡迴注射,除新城鄉、花蓮市、吉安鄉及鳳林鎮須自費140元外,其餘鄉鎮皆免費施打狂犬病疫苗,並搭配免費晶片植入活動,注射率截至8月底為7107隻,達全年目標數4成,較去年同期多2085隻。
黃詩伊指出,未依規定帶家中犬貓完成每年一劑疫苗注射者,縣府將依據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》第45條第2款規定,處飼主3萬元以上、15萬元以下罰鍰,提醒民眾為了自身安全及荷包考量,盡快攜帶愛犬、愛貓前往注射疫苗。
本文出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喵汪每年挨針-斷開狂犬病-215006455.html
文章出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喵汪每年挨針-斷開狂犬病-215006455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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